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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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

实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实验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各实验中心所有的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资产处的统一编号建立教学仪器明细帐,严格帐目管理,做到账目、仪器设备卡片和实物三统一。各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账册应和校资产处的账册定期核对,做到物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保证学校财产有案可查。

三、实验教师应认真阅读实验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或指导材料,熟悉仪器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和操作步骤,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实验教学时,应及时告知学生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应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管理。原则上只有经过培训并拿到合格证的人员方能上机操作,并且必须严格按规程运作,及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并存档。按照仪器设备要求定时保养。

五、各实验中心对实验仪器要科学管理,精心维护,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试验的开出率。对于暂时没有实验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应注意做好实验仪器的防尘、防锈、防潮等工作,各室负责人应保证每月给所有实验仪器设备通电运行一次,进行必要的擦洗、校验、整理、复原等工作,并做好运行记录,使仪器始终处于最佳备用状态。

六、新购进的实验仪器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验收工作。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料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相关附件安排专人保管。

七、院内教师由于教学原因需借用实验仪器时,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方可,并认真填写实验仪器借用单,按预定归还日期验收后如数归还,任何人不准因私借用实验仪器。院外人员借用实验仪器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八、实验仪器用于教学时,由于使用上的失误造成的损坏,必须填写损坏情况登记表,视其情况与损坏程度酌情处理。因违章使用、管理不善或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一律照价赔偿。

九、实验教师有维修仪器的义务,实验仪器在实验中如正常损坏,要及时进行自修或送修,对精密、贵重仪器的维修须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以确保实验仪器的完好率。

十、对报废的仪器应严格把关,能修复或改装的要尽量做到物尽其用。对确需报废的实验仪器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出报废原因,直接责任人要签名核实,然后经三位以上专家和主管领导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