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发展,促进新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提高实验教学、实验技术与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实验教学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着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决定开展2021年度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开放课题立项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指南。指南列出的内容供各申报人参考,其研究内容涉及自动化及信息类专业高等教育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的方向,不是具体的项目名称。申请人可在本指南的指导下,并不限于本指南内容,根据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研究内容和课题名称。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三全育人”改革,聚焦国家人才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紧扣自动化及信息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室管理机制,探索引领实验教学改革方向,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以高水平实验教学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实验实践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二、立项内容
本次开放课题立项应根据国家对自动化及信息类专业创新人才培养的精神,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改革等内容。具体开放课题立项范围如下:
1、立德树人指向下实践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结合实验中心科研特色与优势,自制实验设备的研究与开发;
3、结合信息与控制类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教学精品在线课程(慕课、微课等)与优秀教材的培育与建设;
4、“互联网+”及电类专业创新创业教学改革机制体制研究;
5、“一流专业”、“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实践教学体系与创新平台的构建;
6、适应信息与控制工程新业态的多方协同工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7、信息与控制工程中心设备及使用信息化管理。
三、资助类别
2021年,开放课题的资助类别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额度:40000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额度:20000元/项。
研究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须填写《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开放课题立项申请书》。外校人员填写申请书见附件一;本校人员填写申请书见附件二。
2、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一定的实验教学研究能力和实验教学改革实践经验,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鼓励承担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实验教师与实验管理人员积极申报;所从事主要专业领域: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微电子技术、通信工程以及实践教学与管理工作等。
3.项目研究工作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 5 人。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实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
五、申报事项
1.申请人须认真真实填报开放课题立项申请书,最晚应于2021年5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申请书请按照《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开放课题立项申请书》格式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可发送至cuishaoxing@xaut.edu.cn邮箱。纸质版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104#信箱,邮编710048,收件人:崔少星。联系电话:029-82312332。
3.对于上报的材料,示范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公布立项结果。结果公告在中心网站发布: http://xksyzx-zdh.xaut.edu.cn/。
六、课题管理
1、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项目到期后未能结题的,项目主持人说明情况,经过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
2、项目结题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一份及其成果材料。重点项目要求项目主持人至少有1篇SCD收录和1篇核心期刊的实践教育教学研究文章,一般项目要求至少有1篇SCD收录的实践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者一项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教材、专著、厅局级以上获奖等。以上成果,项目主持人需为第一完成人。
3、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权)由双方共享,发表论著必须注明“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为第一作者的第一或第二单位(也必须是论文的第一或第二单位)。中心英文名称“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 Information and Control Engineering Educ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研究成果标注“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课题资助”
4、项目经费的支付按照西安理工大学财务规定执行,所有支出在西安理工大学财务处报销。
5、获得开放课题基金资助的申请者和课题参加人员在承担开放课题期间均为本实验中心客座研究人员。课题执行期间至少有一位主研人员到本实验中心进行交流。
6、申请者需按要求定期向本实验中心提交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经费使用不当或难以继续完成者,将予以纠正或停止资助。
7、本指南由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负责解释。
信息与控制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理工大学)
2021年03月01日